昨天读到一则消息关于谷歌逃税的消息,也自然而然引起了我的注意。消息来自英国的guardian网站,说谷歌把在英国境内获得收入,计入它在爱尔兰分公司的收入。由于爱尔兰的税率远低于英国的税率,谷歌通过这个手段,少缴纳了四点五亿英镑的税款。谷歌的发言人认为,他们在所有开展业务的国家遵守税收法律。而且他们为英国创造了超过八百个就业机会,对英国的税收同样作出了贡献。
我读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是谷歌这事做得真猥琐。谷歌发言人的说法更是无耻。创造就业机会和根据公司的运营收入缴税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居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放在一起说,去混淆视听。如果这也可以作为不缴税的借口,那么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就没有什么公司需要缴税了。
不过谷歌做的,倒不是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以前看到一则报道,说的是包括微软、苹果、惠普在内的美国多家大公司,利用在低税率的小岛开分公司,每年逃避缴纳近千亿美金的税款。可以说,这类利用法律漏洞,偷逃税款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已经很普遍。关于谷歌避税的做法,我们可以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谷歌能不能这样避税?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谷歌可以这样做,因为他们没有违反任何现有的法律条款。第二个问题:谷歌该不该这样做?这个问题就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了。一个说法是: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谷歌当然应该选择缴税最低的方案。谷歌这样避税,是应该的。另一种说法是,谷歌谷歌这样避税,钻法律空子,是不道德,不应该的。
上述两个不同的答案,代表了对实践理性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个答案代表的是世俗理性,即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第二个答案代表的是“自律理性”,做什么,不做什么,是出自个人的伦理判断。以谷歌纳税问题为例,"自律理性"分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从纳税这个具体问题出发,引出一个一般性的问题:在英国获得的收入,该不该按比率缴税。显然,从利益和责任的角度来说,谷歌应该向英国政府缴纳税款。下面进入第二个步骤:在现实允许条件下,实现第一个步骤获得的答案。这现实中,谷歌有两种选择,一个是按英国的高税制(28%到30%)缴税,另一个是不给英国政府缴税,而是按照爱尔兰的低税制(10%到25%)缴税。显然,按照英国的税率缴税,是符合第一个步骤答案的做法。
我读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是谷歌这事做得真猥琐。谷歌发言人的说法更是无耻。创造就业机会和根据公司的运营收入缴税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居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放在一起说,去混淆视听。如果这也可以作为不缴税的借口,那么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就没有什么公司需要缴税了。
不过谷歌做的,倒不是什么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以前看到一则报道,说的是包括微软、苹果、惠普在内的美国多家大公司,利用在低税率的小岛开分公司,每年逃避缴纳近千亿美金的税款。可以说,这类利用法律漏洞,偷逃税款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已经很普遍。关于谷歌避税的做法,我们可以提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谷歌能不能这样避税?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谷歌可以这样做,因为他们没有违反任何现有的法律条款。第二个问题:谷歌该不该这样做?这个问题就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了。一个说法是: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尽可能高的利润,谷歌当然应该选择缴税最低的方案。谷歌这样避税,是应该的。另一种说法是,谷歌谷歌这样避税,钻法律空子,是不道德,不应该的。
上述两个不同的答案,代表了对实践理性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个答案代表的是世俗理性,即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第二个答案代表的是“自律理性”,做什么,不做什么,是出自个人的伦理判断。以谷歌纳税问题为例,"自律理性"分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从纳税这个具体问题出发,引出一个一般性的问题:在英国获得的收入,该不该按比率缴税。显然,从利益和责任的角度来说,谷歌应该向英国政府缴纳税款。下面进入第二个步骤:在现实允许条件下,实现第一个步骤获得的答案。这现实中,谷歌有两种选择,一个是按英国的高税制(28%到30%)缴税,另一个是不给英国政府缴税,而是按照爱尔兰的低税制(10%到25%)缴税。显然,按照英国的税率缴税,是符合第一个步骤答案的做法。
这个例子说明,对同一件事情,世俗理性和自律理性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断。实际上,二者的差别不止于此。远用世俗理性或者自律理性,也可能做出同样的选择,但是其背后的理由,可能完全不同。下面再举一个关于纳税的例子。在美国读研究生的留学生,往往可以通过帮学校或者导师做事,获得一笔按月发放的工资。因此每年也要填一次美国税务部门申报的税表。在中国城,会有专门代添税表的人,通过在申报材料上的一些地方作假,帮你把头一年应纳的税退回来。有很多中国学生会去中国城,找这些人代填税表,也有的老老实实自己填。在这些自己填的人中,有的是运用自律理性作出应该纳税的判断,也有的认为如果造假被查出来了,有可能被退学或者驱逐出境,后果太严重了,为几千美金,划不来。这显然也是运用世俗理性做判断得到的结果。他们在代填税表可以获得的收益和造假被发现可能带来的风险间做了权衡,认为前者小于后者,因此做出了守法的选择。和那些找人代填的人相比,他们对哪一种选择符合利益最大化,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所用的判断依据,依然是世俗理性。
最近十几年,关于现代化的问题,一直是中国的热门话题。作为现代性标志之一的实践理性,也成了许多中国所谓公共知识分子所鼓吹的事物。可是实践理性本身,却至少包括世俗理性和自律理性两种泾渭分明的理性。一个人如果认同,现代性要求人在生活中要运用理性去做判断,那么他在有意无意间,已经在这两种实践理性中选择了一种。如果以人民运用世俗理性的程度作为衡量社会现代性的标准之一,那么西方社会可以算是一个高度现代化的社会。谷歌等大公司运用法律的漏洞逃税,就是这种高度现代化的表现之一。西方社会的个人,也会通过自己学习知识或者聘请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找到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但是如果以运用自律理性的程度来衡量,那么西方社会离现代社会还有很远的距离。这里,我无意对世俗理性和自律理性的优劣做一个评价,我只想说明,在讨论现代性理性之前,我们先要辨析或者选择:我们认同的,是哪一种实践理性。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